行業新聞

新聞動态

NEWS CENTER
當前位置:首頁 >> 新聞動态 >> 行業新聞

關于(yú)開展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用戶真實身份信息電子(zǐ)化核驗試點工作的(de)通知

作者: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 時(shí)間:2019-03-27 浏覽量:0

關于(yú)開展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用戶真實身份信息電子(zǐ)化核驗試點工作的(de)通知

工信部信管函〔2019〕87号
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通信管理局,中國(guó)互聯網協會、國(guó)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,中國(guó)電信集團有限公司、中國(guó)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、中國(guó)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,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:

根據《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網絡安全法》《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電信條例》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《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關于(yú)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落實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工作方案(試行)》(工信部電管〔2010〕64号,以(yǐ)下簡稱64号文)等規定,爲(wéi / wèi)切實減輕企業負擔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提升互聯網信息服務(ICP)備案主體真實身份信息準确率,實現“數據多跑路,群衆少跑腿”,我部決定于(yú)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開展ICP備案主體真實身份信息電子(zǐ)化核驗試點工作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(yī / yì /yí)、試點工作内容

(一(yī / yì /yí))ICP備案主體身份信息電子(zǐ)化采集

參與試點的(de)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可采用“人(rén)臉識别”“唇語識别”“動作識别”等技術手段,采集确認ICP備案主體真實身份信息,并與其提供的(de)主體身份證件、權威庫留存的(de)主體身份證件進行交叉比對。驗證一(yī / yì /yí)緻後,向“工業信息化部ICP/IP地(dì / de)址/域名備案管理系統”提交相關信息。

電子(zǐ)化采集ICP備案主體真實身份信息,準确率不(bù)低于(yú)99.95%。

通過電子(zǐ)化采集上(shàng)傳的(de)圖像,不(bù)再要(yào / yāo)求其提供以(yǐ)幕布爲(wéi / wèi)背景的(de)圖像。

(二)《ICP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》電子(zǐ)化提交

參與試點的(de)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按照《ICP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》,認真核驗ICP備案主體真實身份信息,核驗一(yī / yì /yí)緻後按格式生成《ICP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》,并向“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ICP/IP地(dì / de)址/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”提交相關信息。

電子(zǐ)化采集《ICP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》相關信息,準确率達到(dào)100%。提交電子(zǐ)化《ICP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》即表示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已履行ICP備案主體真實身份信息核驗義務,無須單位蓋章,不(bù)再提交紙質《ICP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》。

二、參與試點單位條件

參與試點的(de)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具備以(yǐ)下條件:

(一(yī / yì /yí))取得電信主管部門頒發的(de)增值電信業務許可,業務種類包括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、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、内容分發網絡業務等。

(二)具備采集确認ICP備案主體真實身份信息的(de)技術能力。

(三)具備與主體信息權威庫(統一(yī / yì /yí)社會信用代碼、個(gè)人(rén)身份證件庫等)信息比對的(de)技術能力。

三、試點工作安排

(一(yī / yì /yí))申請階段(2019年4月1日至4月15日)。申請參與試點工作的(de)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向屬地(dì / de)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請表(詳見附件)。

(二)審查階段(2019年4月16日至5月15日)。各地(dì / de) 通信管理局對屬地(dì / de)申請參與試點工作的(de)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進行審核彙總,報送至部(信息通信管理局)。部(信息通信管理局)組織相關機構對申請參與試點工作的(de)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的(de)技術能力進行評估,确定試點單位名單。

(三)試點運行階段(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)。參與試點工作的(de)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向“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ICP/IP地(dì / de)址/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”提交電子(zǐ)化采集的(de)ICP備案主體圖像和(hé / huò)電子(zǐ)化《ICP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》。

(四)總結評估階段(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)。各地(dì / de)通信管理局組織屬地(dì / de)參與試點工作的(de)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開展評估總結工作,并報至部(信息通信管理局)。

四、工作要(yào / yāo)求

(一(yī / yì /yí))周密部署,加強指導。各相關單位要(yào / yāo)嚴格落實主體責任,依據文件要(yào / yāo)求周密部署開展工作。各地(dì / de)通信管理局要(yào / yāo)和(hé / huò)參與試點工作的(de)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建立協調溝通機制,及時(shí)發現處理試點工作存在(zài)的(de)問題,切實提高ICP備案工作效率,提升ICP備案主體真實身份信息數據準确率。

(二)強化監督,嚴格問責。各地(dì / de)通信管理局要(yào / yāo)督促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64号文和(hé / huò)試點工作要(yào / yāo)求。不(bù)具備電子(zǐ)化核驗技術能力的(de)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,要(yào / yāo)求其嚴格落實64号文現場核驗要(yào / yāo)求。發現參與試點的(de)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故意提供錯誤或虛假信息的(de),立即取消其試點資格并進行處罰。

(三)加強保障,跟蹤進展。各地(dì / de)通信管理局要(yào / yāo)督促參與試點的(de)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不(bù)斷完善技術能力和(hé / huò)安全保障措施,确保試點工作平穩有序進行。各相關單位應建立信息報告制度,及時(shí)報送各項工作進展,我部将通過《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ICP備案工作情況月通報》予以(yǐ)通報。

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

2019年3月27日

附件: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主體真實身份信息電子(zǐ)化核驗試點工作申請表


原文地(dì / de)址:http://www.cac.gov.cn/2019-04/03/c_1124318531.htm